文章正文 -- 参加医保后还需政策“扫盲
参加医保后还需政策“扫盲
2009年3月2日 作者: 劳动法律专家网 最专业的劳动法顾问 劳动 编 辑:liangxy 出处: 本文已被浏览 486 次
□西林召
重庆61岁居民杨正林喝酒中毒被送往医院抢救6天,用去医疗费5.3万余元。儿子拿着他的费用单据去报销时,被告知最多只能报销50元 (一档门诊每年报销最高限额),原因是他的医疗费全部都发生在门诊,属于门诊费用。 (2月24日 《扬子晚报》)
杨正林家人 “吃亏”就吃在不懂医保政策上。医保报销分门诊和住院两部分,门诊除了规定的特殊病种外,报销金额有限。医保报销的大头是住院费用,但住院费用有起付线和封顶线的规定,还必须是医保目录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才可以报销。这些都是为了维持医保基金的收支大体平衡的需要,为了维护绝大多数参保人员利益的需要。以上都是医保最基本的常识性知识,杨正林家人显然在这方面懂得不多,最终导致花了5万多的门诊医疗费用,只能报销50元。有句话说“没有知识害死人”,这不懂得基本医保知识吃了个亏,也令人惋惜。
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保、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的覆盖人群已达10多亿,可以说,大多数人群都有了不同类型的医保。医保覆盖人群的扩大,提出了两个迫切的要求:一是各类医保的服务水平要跟上,二是各类参保人员要对自己参加的医保的常识性知识有个了解。
在提高医保服务水平方面,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已付出了艰苦的努力,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,较好地维护了广大参保人员的权益。尤其是在医保宣传方面,采取定期讲座、广播电视宣传、现场咨询等形式,每年都投入了较大的人力、物力。但再好的政策宣传,一个巴掌拍不响,除了医保经办机构的大力宣传外,作为受众的参保人员能否听进去才是关键。很多参保人员平时无病时,根本不会想到医保,因而对这方面的宣传也是很难放在心上。只有真的生病了才想起医保,这时再去抱 “佛脚”,晚是晚了点,但只要报得及时,也还是来得及。但杨正林家人就不一样了,进了医院6天还不去了解医保程序,只是想当然的按自己的理解行事,导致大部分费用不能按医保规定报销,这事要把板子打到医保部门身上,那可就有点不分青红皂白了。
当然,也不是说医保部门停留在当前的宣传上就足够了,为所有参保人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周到服务,避免“杨正林事件”再次发生,是医保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,这方面我们仍然有许多工作要做。
另外,杨正林进医院6天,花费5万多元,一天平均费用是9000多元,对于这样的病人,医院方是应该立即安排住院的,院方不安排住院,恐怕是门诊急诊室和住院部之间存在着 “恶性竞争”,为的是创收带来的 “奖金”。倒霉的杨正林很可能遇到了这样的医院 “潜规则”,但杨正林家人如果平时能了解点基本医保常识,及时住院治疗也不会发生这种事。
“杨正林事件”也给我们医保部门提了个醒:不能让参保者成为 “医保盲”,大力宣传没有终点。